文成县玉壶镇上林小学低段学生素养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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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级上语文低段素养评价方案

三年级上册语文学习素养考核方案

一、指导思想

我们依据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、培养目标和学生生理、心理发展的实际水平,以及根据省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《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评价方案(试行)》和《文成县小学低段学生学习素养评价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坚持“一切为了学生发展”的教育理念,通过平时课堂观察评定,期中、期末过关考核等方式,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的过程和结果,通过这次评价,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、发现自我、完善自我,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,促进学生学习素养不断提高。

二、评价目的

1、反映学生学科学习的各方面成绩和进步;

2、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,关注其不同的学习需求,尊重其兴趣、爱好,帮助每个学生确定不同的“最近发展区目标”;

3、增强学生主动发展的内驱力,形成对学习积极的态度、情感和价值观,帮助学生认识自我,树立信心。

三、评价原则

1.发展性原则。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,充分尊重学生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,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、方法多样。在评价过程中学生对自己评价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二次评价,注重学生发展过程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
2.过程性原则。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,把日常评价、成长足迹与测试结合起来,坚持过程与阶段,集中和分散相结合,结合学生在课内和课外、校内与校外的整体表现开展综合测评。教师要关注学科学习习惯的养成,适当开展学习习惯的过程性评价,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。

3.激励性原则。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,肯定成绩、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使学生发扬优点、改正缺点,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。 

4.科学性原则。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,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,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,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,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,扩大评价的涵盖面。

5.参与性原则: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和评价的主体,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,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的总结和反思。

6.多种评价相结合的原则。

四、年级评价实施小组:

    吴建芬

五、“1+X”评价内容

“1+x”的过程性表现评价模式:

“1”为县级层面统一规定的过程性表现评价内容。每学年过程性表现评价内容在学年第一学期确定。本学期统一规定为学生作业评价。

“x”指的是学校依据校情,针对当前学生的薄弱环节和短板,在智力因素、非智力因素和基础的学科知识等领域,有针对性地开展过程性表现评价自主确定内容。

评价方法包括过程性评价、阶段性评价。评价时应把握“过程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、阶段性评价是过程性评价的总结”的操作原则。            过程性评价:

科目

项目

1

X

语文

作业评价

识字、写字、课文、习作表达、阅读积累、朗读背诵等

阶段性评价:

学科

项目

语文

识字

写字

朗读背诵

习作表达

阅读积累

纸笔检测

评价指标:

评价从学生的平时的学习习惯、学习态度、期中测评、期末测评、二次评价及总评几个方面入手,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待合格四个档次。

1. 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(包括识字写字、口语交际、朗读背诵、习作表达、阅读)

2. 语文常规习惯与态度(包括学生课内外表现、作业情况等)、

课内表现评价标准:

1)上课认真听讲、积极发言、不做小动作、坐姿端正。没有违纪情况为优秀。

2)上课坐姿端正、发言积极、违纪三次以下的为良好。

3)上课坐姿不端正,很少举手发言,在老师的监督下可以完成作业,违纪5次的为合格。

4)上次坐姿不端正,爱做小动作,作业不能完成,违纪在5次以上的为待合格。

平时作业评价标准:

    按照平时作业计入每月总评成绩,能够全部完成作业总评为优,能完成三分之二的作业总评为量,能够完成三分之一的作业总评为合格,三分之一以下为待合格。

评价内容:

(一)识字:评价学生能否准确地认读教材中要求认的字和课文识字量的大小。

   评价标准:能够正确、流利读准7--8个词语为优秀;能够较正确读准5--6个词语为良好;能够读准确3--4个词语为合格;不能准确读出的为待合格。

(二)写字:评价学生能否正确、美观、工整地书写教材中要求会写的字。

   评价标准:能够保持正确书写姿势、书写正确、美观、工整为优秀;能够保持正确书写姿势,较美观、工整为良好;能够保持正确书写姿势,书写不美观为合格;不能保持正确书写姿势,书写不正确为待合格。

(三)朗读:评价学生的朗读能力。

评价标准:能够准确、流利、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为优秀;能够流利朗读,有极少错别字,并带有感情的为良好;能够流利朗读,有较多错别字的,没有感情的朗读为合格;不能流利朗读,读不下来完整的句子的为待合格。

(四)背诵:评价学生对于教材中要求背诵的课文。

评价标准:能够将课文正确、流利、带有感情地背下来为优秀;能够将课文准确、较流利、稍有感情地背下来为良好;能够将课文准确、不流利地没有感情背下来为合格;背不下来的为待合格。

(五)习作表达:评价学生参与习作表达的意识、情感态度和语言交际能力。

评价标准:能够围绕主题抓住中心完整地说出4--5句、表达有感情为优秀;能够完整地表达2--3句、表达顺畅有感情为良好;能够完整表达1句、表达较顺畅为合格;不能表达出来的为待合格。

(六)阅读:评价学生的阅读能力。

评价方式

评价项目

9

10

期中

11

12

期末

二次评价


阶段性

评价

识字









背诵









朗读









习作表达









笔试

测评

写字









阅读









过程性评价

课堂表现









作业评价









课外表现









总评










备注:根据阶段性测试评价和过程性表现评价测试的各个项目,教师依照学生的表现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待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价,待合格进行补测,在边上重新评定。



评价标准:每个月能够阅读一本书的,并写下自己的感受的为优秀;一个半月读一本书的,并写下自己的感受为良好;两个月读一本书的,不能很好表达感受的为合格;没有读课外书的为待合格。

“爱阅读”评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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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评

师评











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

评价结果运用:

评价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,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完成。评定时以学生过程性评价为基础,结合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,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评价结果。